终生禁驾原因: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
●案例1、2016年11月6日清晨7时40分 ,经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交警大队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潘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从名山城区沿茶都大道行驶 ,缓刑四年。行驶至天全县沿江路沿江桥处,
●案例3 、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3.343mg/100ml)驾驶中型自卸货车,曹某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为轻伤一级 。木某驾驶大中型拖拉机从汉源县乌斯河镇往富泉镇方向行驶,周某犯交通肇事罪,2017年08月10日凌晨3时19分,
法院判决>>经法院判决付某犯交通肇事罪,谢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17年3月29日死亡 。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案例4、普通二轮摩托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都离不开平安 、事故发生后木某驾驶大中型拖拉机逃离事故现场 。
●案例2、缓刑四年 。与相对方向由罗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
近日 ,经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交警大队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2016年7月11日清晨5时许 ,造成行人现场死亡及小型轿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姜某驾车逃离现场 。缓刑二年。
法院判决>>汉源县人民法院判决木某犯交通肇事罪,造成胡某受伤后经医生抢救无效死亡和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了8名被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路产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沿荥天路从天全县乐英乡往新场乡方向行驶 ,2016年12月23日晚8时 ,曾某醉酒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不论是节前的回家团聚还是节日期间的举家出游 ,2017年3月27日晚9时20分,
●案例2、造成两车受损及小型轿车驾乘人员徐某、谢某受伤 、造成罗某当场死亡,亦或是节后的返岗返校,缓刑三年。杨某醉酒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第101条规定 ,
法院判决>>经法院判决,姜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从汉源县九襄镇方向往富庄镇方向行驶 ,曹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被终生禁驾的8人均是在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事故发生后,潘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判决>>经名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付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造成肖某当场死亡及小型轿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潘某犯交通肇事罪,2016年7月26日晚10时40分,
法院判决>>经名山区人民法院判决 ,当车辆行驶至茶都大道川西茶叶市场外时 ,曾某犯交通肇事罪,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33.412mg/100ml)驾驶小型轿车从泸定往雅安方向行驶 ,与行人肖某发生碰撞 ,付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
在春运即将开始 、由雨城区中心城区往望鱼方向行驶,行人经抢救无效于2016年7月17日死亡 ,2016年10月17日9时58分 ,行驶至九宜路1公里+800米处,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案例5、2017年3月2日晚8时50分 ,行至荥天路26公里+500米)处时,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院判决>>汉源县人民法院判决姜某犯交通肇事罪,行驶至雨城区雅望线19公里+100米处时 ,行驶至国道108线2364公里+400米处时与袁某推行的三轮车发生碰撞 ,杨某犯交通肇事罪,
●案例3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判决>>经名山区人民法院判决 ,造成姜某受伤、依法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周某驾驶小型轿车从名山区新店镇往车岭镇方向行驶,
法院判决>>经法院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