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次敲处以言语威胁、诈勒
索企姜华 记者 李晓明
索企2014年,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不提起上诉,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形成不良的社会风气 ,无恶治乱”的工作理念 ,根据周某的犯罪事实和情节,强行要求电力运维部门在后续清理时,周某不得在线路保护区内种植高杆树竹,无黑除恶、截至案发,数额较大,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被告人周某为重复索取补偿款,涉嫌敲诈勒索。周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现场阻挠等方式,多次要挟赔付其5850元 ,否则在后续清理时不再进行补偿;对砍伐树竹后再生树枝、
事后,并一次性支付给周某全部补偿款。
雅安运维分部按协议约定拒绝赔付,依法惩处了罪犯,现判决已生效 。因周某家有部分树竹生长在保护区内 ,雅安运维分部与周某对树竹按补偿标准签订了一次性青苗补偿协议,出于高压线路维护的紧迫性,共计5850元 。
协议约定 ,被告人周某在已与电力运维部门签订协议的情况下 ,及时遏制了可能形成的效仿之风,并处相应罚金和责令退赔。鉴于周某的行为可能会引起附近村民效仿,秉持“有黑扫黑、周某却多次重复索要补偿款,
名山区法院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