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该案涉工程款的支付需要第三方某发电公司的协助配合和履行付款义务,第三方某发电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汛前整治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后,
今年以来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发电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由此拖欠该劳务公司工程款95.25万元长达3年多时间。承办法官通过电子送达平台 ,三家公司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打消企业顾虑后 ,今年共审理涉营商环境案件778件 ,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3天时间成功调处一起涉及三方公司长达3年多的工程纠纷。11月29日,
案件受理后,但因某建筑工程公司的经营问题和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等原因,石棉县法院速裁快审办案小组到该发电公司现场办案 ,